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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、垂直管理单位:
《尉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》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二○一○年三月三十日
尉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
执法检查工作方案
根据《巴州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、目标任务和工作原则
(一)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决策部署,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重要制度,综合运用经济、法律、行政和技术手段,严格耕地保护,坚持节约集约用地,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,努力构建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,切实维护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。
(二)目标任务
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,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,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,严格依据《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》(监察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)实施问责,督促履行国土资源监管职责。
(三)工作原则
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(试行)》为工作依据,坚持自查为主,突出重点、重在整改、区别对待的原则。以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为基础,重点清查违法批地、违法占地行为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分析原因、摸清情况、区别对待,制定整改措施,督促整改落实。
二、检查范围、职责分工和方法步骤
(一)检查范围
本县行政管辖区域。
(二)职责分工
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,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,县党委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,积极配合,负责对我县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督查验收。同时迎接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土地督察局西安分局的督查验收。
1、成立尉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。
2、县发展改革、建设等部门协助县国土资源局做好监测图斑合法性的判定工作;纪检监察部门牵头,组织、人事、国土资源等部门根据检查结果,对涉嫌违规违纪的,经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,共同做好问责工作;公安、司法等部门,对涉嫌违法犯罪的,依法予以查处。
3、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本区域内卫片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,认真做好监测图斑的判读、核对、甄别工作,对疑似违法图斑,交由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进行实地核查。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要积极主动配合国土资源局,共同完成好各阶段工作任务。对移交的涉嫌违法违规用地图斑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整改意见,经县国土资源部门主要领导核准后,报同级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实施,同时报上一级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。
(三)方法步骤
采取统一部署、全面开展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分五个阶段:
1、动员部署阶段(4月1日至4月6日)。3月30日前制定下发总体工作方案,组织开展业务培训。
2、自查自纠阶段(4月7日至6月3日)。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,认真开展监测图斑核查工作,进一步审查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。认真填写统计表格,逐级汇总有关数据和情况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,及时纠正,对发现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严肃处理,并及时上报检查工作进展情况。
3、督察整改阶段(6月4日—7月3日),在7月3日前填报《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》、《实地伪变化统计汇总表》、《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》。
4、总结验收阶段(7月4日—7月25日)。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汇总统计数据,重点总结存在的问题、采取的整改措施、落实情况以及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。
5、问责实施阶段(7月26日—8月20日)。根据检查验收结果,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,按照职责权限,提出问责建议,经自治州领导小组审议后,依据15号令启动问责制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
2009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下发尉犁县29块图斑,面积1800.2亩。这是第一次对巴州所有县市行政区域实施卫片全覆盖,也是根据检查结果,依据15号令实施问责的第一年,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高、责任大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,增强责任感、紧迫感,切实加强领导,确保我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。
(二)精心组织,注重实效
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做到工作方案和计划周密,精心组织实施,确保机构、人员、经费三落实。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,密切配合,抽调一批政治强、业务精、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参加这项工作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。要深入实际,真正做到把情况摸清,把数据填实,把问题处理到位,绝不走过场。对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虚报瞒报数据、伪造审批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,要予以通报批评,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(三)严肃查处,严格问责
坚持从严要求、严格执法,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,核实一宗,整改查处一宗。对符合15号令第三条规定问责条件的,要按照分级负责,下管一级的原则,及时研究提出问责建议。对应查处而不依法查处的,要严格依照15号令第十六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,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,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;未依法处理到位的即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。对重大典型案件,要公开调查、公开曝光,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,真正做到“查处一案、震慑一方、教育一片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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